集团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为了推进集团混合改制的顺利进行,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按照豫工集党〔2018〕9号《关于做好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集团机关及直属二公司、物资公司分别进行了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
3月30日下午,进行推荐职工(会员)代表候选人,机关全体员工以4个工会小组为单位,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过认真讨论酝酿,推荐出14名职工(会员)代表候选人,经职工(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报集团党委审定后确定候选人名单。4月2日下午,在11楼会议室召开了集团机关选举职工(会员)代表会议,机关全体员工从14名候选人中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了11名符合民意的职工代表,参加第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二公司经过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经审核同意后将投票选举结果进行公示。物资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经民主选举,共选举出了4名代表。(工会、二公司、物资公司)